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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屈原杯”全国龙舟锦标赛竞赛规程
2008-04-15 18:04:00 华奥星空
附件一:
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8年全国龙舟月
第十六届“屈原杯”全国龙舟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于2008年6月13日至15日在广西南宁南湖水域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广西区体育局、南宁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体育总会。
四、参加单位不限,各队可按照本通知要求报名。
五、竞赛项目和日程安排
(一)竞赛项目
1.成年组设九个项目(不限制年龄):
1)公开标准龙舟250米、500米、800米直道竞速
2)女子标准龙舟250米、500米、800米直道竞速
3)混合标准龙舟250米、500米、800米直道竞速
2.青年组设九个项目,参赛选手年龄区间为18-28周岁:
1)公开标准龙舟250米、500米、800米直道竞速
2)女子标准龙舟250米、500米、800米直道竞速
3)混合标准龙舟250米、500米、800米直道竞速
3.少年组设六个项目,参赛选手年龄区间为14-18周岁:
1)公开标准龙舟250米、500米直道竞速
2)女子标准龙舟250米、500米直道竞速
3)混合标准龙舟250米、500米直道竞速
注:如中学组某单项不足4队,将与大学组同一项目合并比赛;大学组某单项报名队伍不足4队,将与成年组同一项目合并比赛。
(二)日程安排
1.6月13举行800直道竞速比赛及颁奖仪式;
2.6月14上午举行开赛仪式及500直道竞速比赛及颁奖仪式;
3.15日举行250米直道竞速及颁奖仪式、闭幕式;晚上安排欢送晚宴及总成绩颁奖仪式;
4.16日离会。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订的《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用器材由大会提供。允许参赛队自带划桨,规格必须符合《龙舟竞赛规则》规定的要求。舵采用固定式舵。
(三)同一参赛队运动员的比赛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
    (四)竞赛办法和抽签:
1.比赛根据各项目报名情况,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名次赛和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赛前技术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于赛前在检录处现场抽签确定。
(五)本次比赛不限制划姿。
    、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必须是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熟悉水性,有穿衣游泳200米以上水性。
(二)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亦可由队伍书面向大会提出申请不穿救生衣参加比赛,安全责任由队伍自行承担)。
(三)青年组、少年组选手需提供有效学籍和户籍证明,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由青年组、少年组参赛队伍领队担任)。
八、参加办法
(一)公开组:每支龙舟队由28人组成,其中领队、管理各1人,教练2人,运动员24人(包括鼓手、舵手各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选手性别不限。
(二)女子组:每支龙舟队由28人组成, 其中领队、管理各1人,教练2人,运动员24人(包括鼓手、舵手各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选手均为女性。
(三)混合组:每支龙舟队由28人组成, 其中领队、管理各1人,教练2人,运动员24人(包括鼓手、舵手各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登舟划手中必须有至少8名最多12名女性。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6名,获前3名的队发给奖杯、奖牌和证书;4至6名的队发给奖杯和证书。
(二)不足6队的单项录取前3名,发给奖杯、奖牌和证书。
(三)比赛设团体总分,记分办法根据参赛规模确定,获得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组总成绩前3名队颁发名次奖杯。
(四)设“最佳表现奖”、“顽强拚搏奖”、“最佳鼓手”、“最佳舵手”,评选办法由各队投票确定人选。
十、确认和报名
(一)参加单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第一次报名于5月10日,第二次报名于5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分别传真或电邮至:
1.中国龙舟协会地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电话:010-87182890、67128832,传真:010-67133577。
电子信箱:cdbadragon@126.com。
联系人:李文勇、李丽萍。
2.南宁市体育局地址:中国、广西区南宁市桃源路62号。
电话:0771-2191315、0771-2191561,传真:0771-2816206。
电子信箱:pandassyk@163.com。
联系人:潘建辉、杨毅斌。。
   十一、经费
(一)各参赛队的差旅费自理;
(二)各参赛队在赛区的食宿、当地交通由承办单位承担;
(三)各参赛队提前报到、推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食宿和市内交通费自理。如需承办单位提供接待,每人每天向承办单位交食宿费200元。
(四)报名费:每队1500元人民币,于报到时交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出据正式发票)。
十二、其它
(一)各队订购返程票务事宜请于5月30日前随报名表一同报承办单位,逾期自行解决。
(二)各参赛队请于2008年6月11日到南宁市体育局报到,如需接站请与南宁市体育局联系,并告之航班、车次等信息。
(三)请各队将个人小二寸免冠照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到南宁市体育局以制作相关证件。
   十三、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十四、比赛设总裁判1人,副总裁判长2人,裁判长6人由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员40人(包括终点摄像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五、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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