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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竞赛规程
2008-04-14 15:37:00 华奥星空
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2008年全国龙舟月
第五届中国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
 赛 规 程
一、比赛于2008年6月13日至15日在中国广西区南宁市南湖水域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南宁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体育总会。
四、邀请对象:受邀请的境内外(含港、澳、台地区)龙舟队及广西区内、南宁市内龙舟队。
五、竞赛项目:
(一)国际公开组标准龙舟500米、800米直道竞速
(二)国际混合组标准龙舟500米、800米直道竞速
(三)国际公开组12人龙舟250米、500米直道竞速
(四)国际混合组12人龙舟250米、500米直道竞速
(五)普通组标准龙舟250米、500米直道竞速
(六)普通组12人龙舟250米、500米直道竞速。
注:1.混合组比赛项目参赛队伍不足四队,将合并到公开组比赛。
    2.普通组参赛队伍为南宁市内龙舟队。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最新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划桨规格不限。各队可自带桨,要求颜色须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三)境外参赛队请携带2面国家或地区旗,用于赛场悬挂和在公开仪式上使用。
(四)各参赛队需提供2张/人免冠小二寸照片,在队伍报到时交竞赛部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五)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六)确定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1、比赛采取预、复、半决、决赛的方式(视各项目队伍报名情况)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均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必须是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熟悉水性,有穿衣游泳200米以上水性。
(二)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亦可由领队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不穿救生衣参加比赛)。
八、参加办法:
(一)标准龙舟:每队限28人,其中领队、管理各1人,教练2人,运动员(包括鼓手、舵手)24人(其中替补队员2人)。
(二)12人龙舟:每队限16人,其中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包括鼓手、舵手)14人(其中替补队员2人)。
(三)混合组标准龙舟参赛划手不少于8名女性。混合组12人龙舟参赛划手不少于4名女性。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国际公开组、混合组每个项目录取决赛成绩前6名,普通组每个项目录取决赛成绩前6名,获奖者均颁发奖杯(锦旗)、奖牌(证书)。
(二)国际公开组、混合组标准龙舟(将500米和800米成绩相加,如积分相同以500米成绩优胜为先)、国际公开组、混合组12人龙舟按照总成绩(将250米和500米成绩相加,如积分相同以500米成绩优胜为先)奖励前六名,奖金分配如下:
              名次
奖励
国际公开组标准龙舟
10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国际公开组12人龙舟
60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国际混合组12人龙舟
60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国际混合组标准龙舟
10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三)普通组标准龙舟、普通组小龙舟按照总成绩(将250米和500米成绩相加,如积分相同以500米成绩优胜为先)奖励前六名,奖金分配如下:
              名次
奖励
普通组标准龙舟
8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普通组12人龙舟
5000
4000
3000
2500
2000
1500
(四)凡在本次比赛中,未获得任何项目奖金的队伍,组委会发给各组参赛奖金:国际公开组标准龙舟2500元,国际公开组12人龙舟1500元,国际混合组标准龙舟2500 元,国际混合组12人龙舟1500元,普通组标准龙舟1500元,普通组12人龙舟1000
十、确认和报名
(一)5月1日前确认参赛意向,5月15日前报名。
(二)向中国龙舟协会、南宁市体育局报名。
1.中国龙舟协会地址:中国、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电话:+86-10-87182890、67128832,传真:+86-10-67133577。
电子信箱:cdbadragon@126.com。
联系人:李文勇、钦怿。
2.南宁市体育局地址:中国、广西区南宁市桃源路62号。
电话:+86-771-2191315、2191320,传真:+86-771-2816206。
电子信箱:pandassyk@163.com。
联系人:姜碧英。
   十一、经费:
    (一)受邀请的境内外队伍,组委会提供每队28人在当地的食宿交通(只报名参加小龙舟比赛的队伍,组委会提供每队16人在当地的食宿交通)。
    (二)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其它
(一)各队订购返程票务事宜请于5月15日前随报名表一并报南宁市体育局。
(二)各参赛队请于2008年6月11日报到。如需接站请于6月5日前将航班、车次通知南宁市体育局。
(三)6月12日安排队伍适应场地训练,13日举行800米比赛,14日举行500米比赛,15日举行250米比赛及闭幕式,晚上安排欢送晚宴及总成绩颁奖仪式,16日离会。
(四)受邀请的境内外队伍到达南宁后由大会负责派车接送。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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