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
第四届中国龙游国际龙舟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于2008年4月27日在中国浙江省龙游县灵山江城区段水域举行。
二、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浙江省体育局、衢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龙游县人民政府。
四、邀请对象:受邀请的境内外共12支龙舟队。
五、竞赛项目:公开组标准龙舟500米直道竞速和5000米环绕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最新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不限,要求颜色须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三)境外参赛队请携带2面国家或地区旗,用于赛场悬挂和在公开仪式上使用。
(四)各参赛队需提供2张/人免冠小二寸照片,在队伍报到时交竞赛部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五)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六)确定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1、直道竞速比赛采取预、复、半决、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均于赛前30分钟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3、环绕赛根据500米直道竞速成绩,成绩优胜的队伍先出发,依此类推。
(七)本次比赛不限制划姿。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必须是医院证明身体健康,有穿衣游泳200米以上水性。
(二)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亦可由领队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不穿救生衣参加比赛)。
八、参加办法:每队限报28人,其中领队、管理各1人,教练2人,运动员(包括鼓手、舵手)24人(其中替补队员2人),性别不限。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每个单项录取决赛成绩前3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
(二)按照总成绩(将500米直道竞速和5000米环绕赛成绩相加)奖励前六名(如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排前),颁发名次奖杯及奖金,奖金分配如下(人民币):
|
名次
奖励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公开组标准龙舟
|
7000
|
6000
|
5000
|
4000
|
3400
|
2600
|
(三)未获得名次奖金的队伍,组委会颁发参赛奖金2000元。
十、确认和报名
(一)3月15日前确认参赛意向,4月10日前报参赛名单。
(二)向中国龙舟协会、龙游县体育局报参赛名单。
1.中国龙舟协会地址:中国、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电话:+86-10-87182890、67128832,传真:+86-10-67133577。
电子信箱:cdbadragon@126.com。
联系人:李文勇、钦怿。
2.龙游县体育局地址:中国、浙江省龙游县太平西路15号。
电话:+86-570-7013993,传真:+86-570-7022440。
电子信箱:ly993@126.com。
联系人:黄更青。
十一、经费
(一)受邀请的境内外队伍,组委会提供每队28人在当地的食宿交通。
(二)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受邀请的境外队伍如在比赛结束后转赴武进赛区,组委会将提供队伍自龙游赛区至武进赛区的免费中转。
(四)受邀请的境内外队伍到达龙游后由大会负责派车接送,境外队伍提供自上海或杭州(机场、火车站)到达龙游的免费往返车辆接送。
十二、其它
(一)各队订购返程票务事宜请于4月10日前随参赛名单一并报龙游县体育局。
(二)各参赛队请于2008年4月25日报到。如需接站请于4月20日前将航班、车次通知龙游县体育局。
(三)4月26日安排队伍适应场地训练,下午召开技术会,27日上举行开幕式及500米直道竞速比赛,下午举行5000米环绕赛及颁奖仪式,晚上举行欢送晚宴,28日离会。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