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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洲龙舟联合会(缩写为ADBF)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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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9-21 0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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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会议议程 代表大会的通常会议议程须包括如下项目: 1、代表大会的开幕 2、代表的证身和其当局的确认 3、指定代表大会期间的选票检查人 4、上届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的确认 5、主席的报告 6、小组委员会主席的报告 7、帐目、财政报告和审计员的报告 8、帐目的批准 9、决定年度会费 ]0、以后两年的预算 11、亚锦赛 12、下届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13、指定负责下面一年:的审计员 14、申请入会的报告和表决 15、根据第二十一条所提出的对执委会决定的申诉 16、个别提案 17、其他事宜 如有必要。执委会认为有必要讨论的可以加在会议议程之中: --对章程、竞赛规则和锦标赛规程的修改意见 --选举 第四十四条 报告 代表大会可以指定某人作某些事务的报告,也可以要求执委会将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上呈代表大会,以便给予进一步的考虑。 第四十五条 个别提案 1、会员或会友可以将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执委会。如果这些提案是在下届代表大会之前至少60天以挂号形式的邮件寄出,这些提案在代表大会上将被考虑。如在此日期之后寄出,这些提案将在下届代表大会上考虑。邮戳将作为邮出日期的证明。 2、如有紧急事情。该事情未被列入议程,但经出席会议成员的2/3多数允许的话,仍可提交给代表大会讨论。 第四十六条 对章程、竞赛规则和亚锦赛规程的修改 1、对章程、竞赛规则和亚锦赛规程的修改只能在通常代表大会,或在亚锦赛举办后的一年的特别代表大会上进行,并在亚洲锦标赛第二年的一月一日开始生效。 2、对上述的修改必须经出席会议代表的2/3投票决定。 第四十七条 申诉 根据第二十一条提出对执委会决议的申诉,必须在代表大会举行之前用挂号信邮寄,并至少在代表大会举行前15天亚龙联秘书长或司库收到此书面申诉。 第四十八条 帐目审计 代表大会须指定两年一度的审计员负责亚龙联帐目的审计。 第四十九条 有效数额 会议的有效数额为该联合会总会员数目的一半。如果在会议决定开始时间半小时之内,不到有效数额,会议须解散,或会议主席在与会者协商后而推迟到一个指定的其他日期、时间和地点。在这一推迟的会议上,出席的会员,不论数额多少,均有权决定所有能够讨论过的问题。 第五十条 休会 会议主席可以在与与会者协商后将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地点改变。但是不能处理原来会议所剩问题之外的问题。 第五十一条 投票 在代表大会上可以举手表决决议,除非会议主席要求,或出席会议的代表至少有1/3提出由秘密投票的方式决定。 第五十二条 投票相等 在投票相等的情况下,除去他/她自己的投票之外,大会主席可以投第二次或投决定性的一票。 第五十三条 生效期 代表大会的决定在秘书长或司库传达给得会员时立即生效或从代表大会决定的时间起生效。 第五十四 荣誉 代表大会可以授予为亚洲和大洋洲龙舟事业贡献突出的任何人士 名誉头衔和证书。他们以名誉的身份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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